续谱新修凡例(仅供参考)
一、本谱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和“三个代表”为指导思想,继承旧谱优良传统而弃其糟粕,求实存真,与时俱进,推陈出新,以反映时代、乡土、族群三大特色。
二、本谱以“发扬传统,慎终追远,激励后人,团结奋进”为宗旨。
三、本谱设编章节目,按事物性质归类,保存旧谱资料,不加更动;新谱反映时代特色。力求上不断线,世系衔接;男女平等,考虑独生子女,世系挂至女、女婿及外甥或外甥女。
四、新谱按现行行文规范,语体文记述,力求简洁精要。凡收录旧谱资料,一仍其旧,加以标点符号,必要时加注释,使今人明白其意。
五、本谱纪年,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(1949年10月1日)前,用朝代纪年括注公元纪年,同朝代间距较近可省略朝代名称直记其年,民国纪年亦可单用公元纪年。凡公历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,阴历月日用汉字小写如二、四、九、十,重要人物、重大事件记述时应括注公元纪年,阴历月日括注阳历月日。
六、本谱新修世系,男女统一排行,女性括注女,并记其配偶、子女。
七、本谱人物传记、事迹,死者立传,生者记其事迹或业绩,次序排列传先迹(绩)后;先排世次,传以卒年为序,迹以生年为序,不可混乱。
八、本谱简历(即世表),述其名、号、性别、生卒年月日、生肖、最高学历、最高职务;学生述其所在校名、专业、年级。女性出嫁何处,丈夫姓名、职业、子女姓名。
九、本谱谱名冠以现行行政区规范地名如《常州市武进区某氏宗谱》,不用“毗陵”、“晋陵”等旧称。旧有谱名复制载入扉页,保存旧貌。新名便于制作编目索引。
十、本届修谱根据自愿原则,可申明放弃,未申明者一经入谱不得持异议。凡已改他姓自愿归宗者,须经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复姓入谱,以免争议。
十一、本届修谱经费自愿赞助,凡满xxx元者给予一定版面表彰,并赠新谱一部。每部新谱征订收工本费xx元。
十二、本谱截稿日期为某年某月某日。
十三、本凡例制订与修改须经全体编委会成员一致讨论通过。
(谱牒委员会) (转自常州家谱网http://www.czjiapu.com/) |